医师资格证挂靠价格是多少?很多人听到仅仅只是挂个名字,一年就有几万块收入跃跃欲试,实际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挂靠不靠谱,不但出现事故要负责,还有机会被吊销医师资格证书。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判定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前提。在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人员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必备的条件。可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之后才能参与工作,没有的是不能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我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关于医师资格证挂靠相关法律法规也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以营利为目的;
(三)受让方或者承借方给患者造成伤害;
(四)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一)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三)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品经营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
(四)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
(五)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
二、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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