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将改为《医师法》发布草案:
第四十二条完善对乡村医生的相关待遇政策。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打造国内最专业的的医学培训机构,树立业内最优秀的医学教育品牌”
一切以学员为中心,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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